中山市人民醫院住院病歷復印須知(2023年2月版)
本文來源: 行政服務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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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病友:
出院后如需復印住院病歷資料,請自行或委托代辦人前往我院行政綜合服務中心辦理(新4幢一樓,發熱門診后面)。
1. 病歷復印須出院后4個工作日后(周六日、節假日順延)方可辦理。
2. 復印病歷須帶齊以下證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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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、诖k人:持患者和代辦人身份證、患者的復印委托書。
?、畚闯赡耆嘶颊撸喉氂煞ǘūO護人辦理,提供監護人關系證明(戶口本或出生證),監護人身份證。
3. 檢查檢驗報告在住院期間可隨時打印(工作日)。
4. 死亡病歷復印須7個工作日后方可辦理(周六日、節假日順延)。
5. 病歷資料復印費用:0.5元/張(A4紙帶公章)
如自愿選擇住院病歷郵寄,請于出院后自行掃二維碼申請,按要求填寫內容和提交相關資料,我們將在收到您申請的7天后(周六日、節假日順延)寄出。死亡病歷不提供郵寄服務。
病歷郵寄費用:中山市內12元,市外18元,省外(國內)21元。資料復印費和郵寄費在送達時由快遞人員一并收取。掃碼申請后如不再需要郵寄病歷,請拔打客服電話(0760-88611980)取消。
行政綜合服務中心具體地址:中山市人民醫院新4幢一樓
行政綜合服務中心服務時間:周一至周五,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2:00—5:00掃一掃 手機端瀏覽